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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托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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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托收的定义

银行托收银行托收

银行托收(Collection)是指债权人(出口商)委托银行向债务人(进口商)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。银行作为中介,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单据并传递款项,但不承担付款责任,属于商业信用范畴。


托收的参与方

  1. 委托人(Principal):通常是出口商或债权人,委托银行收款。

  2. 托收行(Remitting Bank):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出口地银行。

  3. 代收行(Collecting Bank):进口地银行,负责向付款人提示单据并收款。

  4. 付款人(Drawee):通常是进口商或债务人,需按单据要求付款或承兑。


托收的类型

支票)收款,不附带商业单据(如发票、提单)。

  • 用途:常用于运费、佣金等小额非贸易结算。

  • 2. 跟单托收(Documentary Collection)

    • 定义: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,核心是通过控制单据转移货物所有权。

    • 细分

      • 付款交单(D/P,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):付款人付清款项后银行才交付单据。

      • 承兑交单(D/A,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):付款人承兑汇票即可获得单据,到期后再付款。


    托收的业务流程

    1. 出口商发货后,将单据和托收申请书提交托收行。

    2. 托收行审核单据,转交代收行。

    3. 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单据要求付款/承兑。

    4. 进口商按条件(D/P或D/A)履行义务后取得单据提货。

    5. 代收行将款项划转托收行,最终付给出口商。


    托收的优缺点

    优点

    • 比汇款(如电汇)更安全,通过单据控制货物。

    • 费用低于信用证,操作相对简单。

    缺点

    • 依赖进口商信用,可能面临拒付或拖欠风险(尤其D/A方式)。

    • 资金周转较慢,出口商需承担货物已发但未收款的风险。


    托收的国际规则

    • 《托收统一规则》(URC 522):国际商会(ICC)制定,规范银行在托收中的权利义务,最新版本为1995年修订版。


    适用场景与注意事项

    • 适用场景:交易双方信誉良好、长期合作,或政治经济风险较低的地区。

    • 注意事项

      • 出口商应充分调查进口商资信。

      • 优先选择D/P方式以降低风险,慎用D/A。

      • 海运提单宜做成“凭指示(To Order)”以保留控制权。


    与其他结算方式的对比

    方式信用类型风险承担方成本
    银行托收商业信用出口商中等
    信用证(L/C)银行信用开证行较高
    电汇(T/T)商业信用预付方较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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